400-089-9327 0595-22100509
各潜在投标人:
华侨大学的华侨大学泉州校区北区田径运动场维修改造工程专项(闽仟羽招[2023]021号),现发布澄清、修改如下:
1、招标文件第8章第2节“投标函”中“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元)的投标总报价”修改为“愿意以招标文件中确定的发包价为投标总报价”。
2、删除招标文件第8章第1节中“十、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修改后格式详见附件1。
3、田径场工程是指:田径运动场(含塑胶跑道或足球场)。
4、本“澄清、修改(二)”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此前发布的招标文件和澄清、修改(一)不一致的,以本“澄清、修改(二)”内容为准。
招标人:华侨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6月21日
附件1
十、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承诺:
我单位在 (项目名称及标段)中标后,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派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并按照福建省现行的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配备其他相应管理人员。若不能按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的,愿意无条件地接受招标人作出的以下处理:
1、工程开工前,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能全部通过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备案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追究投标人责任;
2、工程开工后,除不可抗力外,投标人变更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10 万元违约金;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3 万元违约金。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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