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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福建省招投标规定及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介绍
一、出台背景
按照省纪委关于招投标网上运行公开的要求,去年我厅着力推进招投标制度顶层设计,对现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制度进行重新梳理、流程再造,建立全省统一的招投标监管办法、交易规则、评标办法,初步构建了“3+2+1”的施工招投标制度体系,为施工招投标网上公开运行奠定基础。
二、3份招投标规范性文件:
1、《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办法(试行)》(闽建[2017]5号)
针对目前施工评标办法存在的问题,修改完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综合评估法和简易评标法等三种评标办法,明确各种评标办法的适用范围和具体评审办法。通过制度设计,降低围标串标的中标概率,大大增加围标串标成本。
2、《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若干规则(试行)》(闽建[2017]6号)
适应施工项目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的需要,对施工电子招投标的交易程序及内容进行详细规定,并对各方市场主体提出具体要求。
3、《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管办法(试行)》(闽建[2017]7号)
结合电子招投标监管的需要,进一步明确了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投标监管范围、程序、内容、投诉处理、监管人员履职要求等事项。
三、2份重要通知
1、《关于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和类似工程业绩设置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7]39号)
针对类似业绩是当前招投标投诉最为突出的问题,采取多项措施着力规范类似业绩设置,重点解决“量身定做”和弄虚作假问题。
2、《关于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于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7]44号)
对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成果如何应用于招投标活动中进行详细规定。取消了取消设区市的信用评价分值权重,调整为在修订全省信用评价标准时,增加设区市级相关加分和扣分项目(如市级工程质量奖项、市级安全文明类奖项、市级通报表扬、市级通报批评)。
四、1份示范文本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7年版)》(闽建筑[2017]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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