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89-9327 0595-22100509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专用本
(2017年版)
报建编号:____(由省行政监督平台报建系统生成)__
招标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人:_____________ _ ___(盖单位电子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电子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招标代理机构编制人:______________ _
招标文件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使用说明
1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7年版)》(以下简称“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0年版)、《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的,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包括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工程招标项目。
2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包括第1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5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第6章“招标图纸”、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
3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由《通用本》和《专用本》两部分构成。其中,《通用本》适用于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每个招标项目不再另行发布。《专用本》由招标人按照《通用本》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并结合招标项目具体情况进行编制。
4
《通用本》的内容原则上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如确实需要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专用本》中相应章节进行修改或补充。
5
《通用本》和《专用本》以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如有时)的内容为对应关联关系,可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通用本》与《专用本》约定不一致的,以《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无约定的,从《通用本》的约定;《通用本》或《专用本》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约定不一致的,以后者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中以双下划线或加黑斜体字标识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以空格下划线标示的,由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或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入具体内容。下划线上的括号内容为提示性内容,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或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入的具体内容应将其覆盖。
6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项目,工程量清单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与招标文件同时发给各投标人,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招标人不得要求投标人在开标前核对工程量。
7. 在招标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的,则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全过程中以被代理人名义办理招标人委托范围内的事宜,并承担相应责任。
目 录
TOC \o "1-3" \h \u Hyperlink \l "_Toc66836687"第 1 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5
Hyperlink \l "_Toc66836688"招标公告 6
Hyperlink \l "_Toc66836689"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 9
Hyperlink \l "_Toc66836690"附件1-1:确认函(格式) 12
Hyperlink \l "_Toc66836691"第 2 章 投标须知 13
Hyperlink \l "_Toc66836692"第1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 14
Hyperlink \l "_Toc66836693"投标须知前附表 15
Hyperlink \l "_Toc66836694"第2节 投标须知 21
Hyperlink \l "_Toc66836695"“投标须知”内容见《通用本》 21
Hyperlink \l "_Toc66836696"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 22
Hyperlink \l "_Toc66836697"第 3 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 23
Hyperlink \l "_Toc66836698"第1节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 24
Hyperlink \l "_Toc66836699"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 25
Hyperlink \l "_Toc66836700"有效投标人对应的信用系数 26
Hyperlink \l "_Toc66836701"第2节 评标办法和标准 27
Hyperlink \l "_Toc66836702"“评标办法和标准”见《通用本》 27
Hyperlink \l "_Toc66836703"第 4 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8
Hyperlink \l "_Toc66836704"第1节 合同协议书 29
Hyperlink \l "_Toc66836705"“合同协议书”内容见《通用本》 29
Hyperlink \l "_Toc66836706"第2节 通用合同条款 30
Hyperlink \l "_Toc66836707"“通用合同条款”内容见《通用本》 30
Hyperlink \l "_Toc66836708"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 31
Hyperlink \l "_Toc66836709"第3节 专用合同条款 32
Hyperlink \l "_Toc66836710"专用合同条款 33
Hyperlink \l "_Toc66836711"第4节 合同附件 50
Hyperlink \l "_Toc66836712"“合同附件”内容见《通用本》 50
Hyperlink \l "_Toc66836713"第 5 章 工程量清单及计价 51
Hyperlink \l "_Toc66836714"第1节 工程量清单 52
Hyperlink \l "_Toc66836715"第2节 招标控制价 53
Hyperlink \l "_Toc66836716"第3节 投标报价 54
Hyperlink \l "_Toc66836717"第4节 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格式 56
Hyperlink \l "_Toc66836718"第 6 章 招标图纸 57
Hyperlink \l "_Toc66836719"第1节 招标图纸目录 58
Hyperlink \l "_Toc66836720"第2节 招标图纸 60
Hyperlink \l "_Toc66836721"第 7 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61
Hyperlink \l "_Toc66836722"第1节 招标项目概况和说明 62
Hyperlink \l "_Toc66836723"(一) 工程建设地点的现场自然条件 62
Hyperlink \l "_Toc66836724"(二) 工程建设地点的现场施工条件 62
Hyperlink \l "_Toc66836725"(三) 招标项目说明 62
Hyperlink \l "_Toc66836726"第2节 工程建设技术标准 63
Hyperlink \l "_Toc66836727"(一)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63
Hyperlink \l "_Toc66836728"(二) 招标项目使用的其他工程建设技术标准 64
Hyperlink \l "_Toc66836729"(三) 工程设计要求的特殊工程材料、施工工艺标准和要求 65
Hyperlink \l "_Toc66836730"第3节 施工现场管理要求 66
Hyperlink \l "_Toc66836731"(一) 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要求 66
Hyperlink \l "_Toc66836732"(二) 水土保持与环境要求 66
Hyperlink \l "_Toc66836733"(三) 文明施工要求 66
Hyperlink \l "_Toc66836734"(四) 施工机具进场要求 66
Hyperlink \l "_Toc66836735"第4节 招标人对工程主要材料设备的要求 67
Hyperlink \l "_Toc66836736"(一) 技术要求 67
Hyperlink \l "_Toc66836737"(二) 质量要求 67
Hyperlink \l "_Toc66836738"(三) 参考品牌 68
Hyperlink \l "_Toc66836739"第5节 招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 69
Hyperlink \l "_Toc66836740"第6节 其他要求 70
Hyperlink \l "_Toc66836741"第 8 章 投标文件格式 71
Hyperlink \l "_Toc66836742"第1节 资格文件 72
Hyperlink \l "_Toc66836743"第2节 商务文件 73
Hyperlink \l "_Toc66836744"第3节 技术文件 74
通用本补正数据表 75
第 1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 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 (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 建设资金来源 ,招标人为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3.1
工程建设地点: ;
3.2
工程建设规模: (根据批文中的内容填写) ;
3.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是指本次要招标的范围和内容)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
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
《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关于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和类似工程业绩设置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7】39号)
3.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元;
3.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说明:1、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若干规则(试行)》(闽建【2017】6号)第六条第六项规定,“国家和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招标工程的工期应符合其规定。招标人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2、用于确定是否计算缩短定额工期增加费。
3.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3.7
质量要求: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4.8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级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说明:
1、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若干规则(试行)》(闽建【2017】6号)第六条第二项规定,“招标文件中不得同时设置总承包资质和其承包工程范围中已涵盖的专业承包资质要求,不得提出与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资质资格要求”。
例如: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承包工程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屋面、装修装饰、建筑幕墙、附建人防工程以及给水排水及供暖、通风与空调、电气、消防、智能化、防雷等配套工程。
2、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根据《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实施计划》(闽建筑[2014]21号)的规定,“国有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邀请招标工程项目,邀请参与投标的龙头企业不得少于3家。非国有投资的邀请招标工程项目,鼓励邀请龙头企业参与”。
3、建市【2014】159号文总则规定,设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专业工程单独发包时,应由取得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
4、《关于工程承发包与建筑业企业新资质管理规定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筑【2015】5号)规定,对于原《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01〕82号,以下简称原标准)中被取消的土石方、混凝土预制构件、电梯安装、金属门窗、预应力、无损检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等七个专业承包资质,除前期“三通一平”中的土石方工程和单独立项的专业工程外,建设单位应当随总承包工程一并发包。直接发包的土石方应发包给具有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其他前述被取消的专业承包资质专业工程应发包或分包给具备以下条件的企业:1.具有一定技术实力和管理能力;2.取得公司法人《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登记的营业范围包含相应的承包内容。
5、闽建筑【2015】5号文规定,招标工程设置投标人资格条件涉及《标准》承包工程范围中“单项合同额”或“工程投资额”的,以招标工程的预算造价(最高控制价)为准;涉及“项目投资额”的,以招标工程项目的总投资或批准的项目总概算为准。
6、闽建筑【2015】5号文规定,施工招标文件中应当明确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4.9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级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说明:注册建造师专业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08】48号)规定执行;等级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规定执行。
4.10
本招标项目 (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说明: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若干规则(试行)》(闽建【2017】6号)第六条第一项规定,“同一招标项目按规定需要两种及以上不同专业资质条件要求的,应当允许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招标人不得歧视或者排斥联合体投标”。
4.11
本招标项目 (应用、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市政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说明:根据《关于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于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7】44号)规定,“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对应招标工程的工程类别,按照具有相应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
4.12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说明:按照《关于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和类似工程业绩设置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7】39号)规定设置。
4.1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具体数量)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14
其他资格要求: 。
说明: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若干规则(试行)》(闽建【2017】6号)第十一条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详见闽建办筑[2016]8号文的规定。
4.15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预审、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说明: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若干规则(试行)》(闽建【2017】6号)第六条第九项规定,“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4.16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 月 日 时 分 秒至 年 月 日 时 分 秒通过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号)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综合评估法/简易评标法) 。(只能选择一种)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七部委局令第30号)第三十七条规定,“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
说明:《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若干规则(试行)》(闽建【2017】6号)第六条第七项规定,“应当允许投标人以现金(电汇或者转账)、银行保函或年度投标保证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鼓励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使用担保保函、投标保证保险”。是否使用“担保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由招标人自行决定,招投标监管部门不作强制要求。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 ,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网址: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 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 (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 建设资金来源 ,招标人为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3.1
工程建设地点: ;
3.2
工程建设规模: ;
3.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
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3.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元;
3.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3.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3.7
工程质量要求: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4.8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级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4.9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级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4.10
本招标项目 (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11
本招标项目 (应用、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市政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4.12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4.1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具体数量)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14
其他资格要求: 。
4.15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预审、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16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 月 日 时 分 秒至 年 月 日 时 分 秒通过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 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号)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综合评估法/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7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
7.18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
7.19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
7.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具体时间) 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 ,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网址: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 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电子姓名章)
年 月 日
说明:
(1)本表各项应一一填写,除“不适用”外,不留空白。如某日期一时定不下来,可先填计划日期。
(2)如某项内容对本项目不适用,应在相应栏目中注明“不适用”。
(3)投标须知前附表是投标须知的说明和补充,如两者有矛盾之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项号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 1.1 |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人: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
| 1.2 | 本招标项目名称、报建编号、招标项目编号和标段划分(如果有) |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标段名称(如果有): 标段编号(如果有): 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标段数量 :
招标人最多允许投标人中标的标段数量: |
| 1.3 |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 资金来源: 出资比例: 资金落实情况: |
| 1.4 | 工程建设地点 | |
| 1.5 | 工程建设规模 | |
| 1.6 | 招标范围和内容 | |
| 1.7 /21.2 | 本招标项目使用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网址: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
| 1.8 | 电子招投标基本要求 | |
| 2.1 | 计划工期 | 总工期为 日历天,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2 | 质量要求 | |
| 2.3 | 合同价格形式 | (单价合同、总价合同、其他价格形式合同) |
| 3.1 | 资格审查方式 | 本项目采用 (资格预审、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
| 4.1 /4.2 | 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 1 2 级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 4 注:①在每季度首月10日后开标的招标项目,纳入招投标评分的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为投标人在上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而在每季度首月10日前(含10日)开标的,则为投标人在上季度前一个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②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网址:xy.fjjs.gov.cn,下称“评价系统”)每季度公布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投标人可以通过评价系统查询本单位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项目截标时在评价系统已发布的数据为准。项目截标后不论何种原因变更的信用评价信息,不在变更前已截标的招投标项目中使用。 ③对评价系统没有公布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的投标人,其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60分确定。 ④由于投标人名称变更,造成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当在资格文件中附上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并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4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密封要求,由其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核验)将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未按规定提交的,评标委员会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招标人应当做好接收工作,并由投标人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 5 6 |
| 10 | 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秒 |
| 11 | 分包 | □ 不允许 □ 允许,允许分包内容: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资质要求:
|
| 12 | 偏离 | □ 不允许 □ 允许,允许偏离范围和幅度: |
| 14.1 /21.3 | 投标截止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秒 |
| 15.3.1 | 技术文件 | 本招标项目 (要求、不要求) 提交技术文件。 |
| 17.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时间后 日历天。 |
| 18.1/ 18.2.1 | 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人民币; 2、投标保证金形式: 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 种形式提交: 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 (招标项目编号)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帐户名称: 帐 号: 银行存款利率类型为:银行存款同期活期利率,并从投标截止当日开始计息。 利息部分应出具发票的类型为:税务发票 ②银行保函形式: 。银行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 。担保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工程担保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投标保证保险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保险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⑤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⑥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 。 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 ①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年度投标保证金凭证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②投标人以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下同)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4项规定,由其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核验)将投标保函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当做好接收工作,并由投标人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闽建筑【2018】12号) 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
| 19.1 | 备选投标方案 | 招标人 (接受、不接受) 投标人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 20.1 | 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 | 资格文件: (要求、不要求) 提交; 技术文件: (要求、不要求) 提交; 商务文件: (要求、不要求) 提交; 其中, (要求、不要求) 提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XML电子文档的具体要求: 。 |
| 20.5 | 投标文件编制和加密要求 | 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 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供应商: 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供应商联系电话: 投标文件编制和加密要求:
(根据本项目所使用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填写) |
| 21.5/21.6 | 投标保函原件及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提交的时间、地点和密封要求 | 提交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秒前 提交地点: 密封要求:
|
| 22.1 | 开标时间 |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秒 |
| 22.2 | 投标文件解密方式 | |
| 22.2 | 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 | |
| 23.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1、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人,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 人(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其中工程造价类专家 人)。 2、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
|
| 25.1 | 评标办法 |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综合评估法/简易评标法) |
| 25.2.6 | 投标人回复澄清、说明、补正的时限要求 | |
| 25.3 /26.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 是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个 说明: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若干规则(试行)》(闽建【2017】6号)第六条第十一项规定,“中标候选人数量(不超过3个)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自行确定”。 |
| 29.1 | 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 | 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 % 履约担保形式: 履约担保期限: |
| 30.1 | 签订合同 |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
| 33.3 | 监管部门 | 部门或机构名称: 地点: 电话: |
| 34.2 | 其他 |
说明:“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由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从《通用本》中选择相对应的格式,并按格式要求在《专用本》中填入具体数据。
项号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适用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序号 | 招标控制价 |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排序 | 对应的 信用系数 | 备注 |
1 | 1亿元及以上 | 第1位 | 0.9985 | 1、允许存在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排名并列的情形,并按照投标人的排序计取相应的信用系数。 2、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排序是指对招标项目中已通过资格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评审均合格的投标人进行的排序。 |
第2位 | 0.999 | |||
第3位 | 0.9996 | |||
其 他 | 1 | |||
2 | 0.3亿元及以上且不足1亿元 | 第1位 | 0.999 | |
第2位 | 0.9994 | |||
第3位 | 0.9996 | |||
其 他 | 1 | |||
3 | 0.3亿元以下 | 第1位 | 0.9995 | |
第2位 | 0.9997 | |||
第3位 | 0.9999 | |||
其 他 | 1 |
本章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基础上,结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我省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使用前,应仔细阅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说明。
序号 | 条款号 | 原通用合同条款内容 | 删除、补充或修改后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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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2.5 设计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
。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
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
。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
3.2 项目负责人
3.2.1 项目负责人:
姓 名: ;
身份证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承包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
。
关于项目负责人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
项目负责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
。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
。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
职 务: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 ;
(2) ;
(3) 。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小时。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 ;
(2) ;
(3) 。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
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
10.7 暂估价
暂估价分包工程、服务的明细详见附件10:《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3、其他价格方式:
。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
预付款支付期限: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
14.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
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2)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15.4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
(7)其他: 。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20.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一、说明
1、工程量清单是依据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计量规范、招标文件中包括的图纸以及我省现行有关计价规定等编制。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图纸等章节内容一起阅读和理解。
3、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合同价款的确定、工程计量和价款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包括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本章的有关约定。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
4、补充子目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子目工作内容说明详见工程量清单中的“总说明”。
5、工程量清单的格式符合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及我省现行有关规定,其电子文件格式同时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电子数据交换导则》的规定。
二、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另册提供。
一、说明
1、招标控制价作为投标报价的参考,不作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招标控制价的格式符合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及我省现行有关规定,其电子文件格式同时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电子数据交换导则》的规定。
二、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由招标人另册提供。
2、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元(大写金额: 元)。
其中:
序号 | 单位工程名称 | 分部分项工程费 | 措施项目费 | 其他项目费 | 合计 |
说明: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建部第16号令)第八条规定,“最高投标限价应当依据工程量清单、工程计价有关规定和市场价格信息等编制。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在招标时公布最高投标限价的总价,以及各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
一、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计价要求,并按照下列依据自主报价:
(1) 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
(2) 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及我省现行有关规定;
(3) 国家或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
(4) 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
(5)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6) 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
(7) 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8) 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9) 其他的相关资料。
二、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相应内容保持一致。
三、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所谓“一定范围内的风险”是指合同约定的风险。投标报价中应考虑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投标人一旦中标,不论是否计取风险费用即可认为风险费用已包括在各项费用中。
四、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未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其他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竣工结算时,此项目不得重新组价予以调整。
五、投标总价应当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的合计金额一致。
六、投标人不得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其优惠应直接体现在各项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中。
七、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投标人提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的格式应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电子数据交换导则》的规定。
“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格式”应符合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我省现行有关规定。
招标图纸目录(格式)
项目名称:
设计单位:
序号 | 图名 | 图号 | 版本 | 出图日期 | 备注 |
依据设计文件要求,本招标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下列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行业和地方的一切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1
《工程测量规范》 GB50026-2007
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
3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2008
4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2012
5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79-2012
6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8-2011
7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9-2010
8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15
9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 50164-2011
10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及验收规范》GB 50203-2011
11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6-2012
12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2012
1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01
14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15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16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17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
18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9-2013
19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 18-2013
20
《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标准》 JGJ/T27-2014
21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22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 JGJ55-2011
23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 JGJ98-2010
24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
25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26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27
《道路工程术语标准》GBJ124-88
28
《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50092-96
29
《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1-2012
30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2008
31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2008
32
《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2-2008
33
《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1-2008
34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2014
35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
36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 50164-2011
37
《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
38
《福建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DBJ/T 13-119-2010
39
《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 50502-2009
40
《福建省建筑工程文件管理规程》DBJ/T13-56-2011
41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82-2012
42
《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 89-2012
43
《市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 50903-2013
44
《福建省市政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程》DBJ/T13-135-2011
……
如上述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如标准、规范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
除了上述约定的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外,有关本招标项目所采用的其他国家级、行业和地方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如下:
根据工程设计要求,该项工程下列项目材料、施工必须达到通用本规定的标准和以上标准外,还应满足下列标准要求:
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
序号 | 材料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技术参数 | 质量等级 | 参考品牌 | 备 注 | ||
品牌1 | 品牌2 | 品牌3 | |||||
说明: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推荐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如上表。参考品牌作为投标人投标参考。投标人可以直接选用参考品牌中的一种,也可以自行另选品牌,但所选的品牌品质(品牌知名度、技术标准和质量等级)应当相当于或不低于参考品牌,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中未明确品牌的,投标人中标后应在参考品牌中选择一种经招标人同意的品牌进行采购和施工。在工程施工中,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后可更改部分品牌,并按实调整主材(设备)价格。承包人所用的主材(设备)须事先得到发包人批准后方可使用,发包人有权拒绝使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材料设备。
说明: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若干规则(试行)》(闽建【2017】6号)第六条第八项规定,“招标工程应明确主要材料、设备规格、型号、标准,可推荐不少于三个品牌或生产供货商供投标人报价时参考,不得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品牌”。
2.投标人应同时阅读本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
3.财政性投资项目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在推荐材料品牌时,优先选用福建的名优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通用本》第8章第1节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编写“资格文件”。
2、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料: 。
第1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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