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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机关食堂委托式服务采购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机关食堂委托式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FJQYCG2020032。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服务期限 | 合同包预算 单价 | 合同包预算 总价 | 磋商保证金 |
1 | 1-1 | 机关食堂委托式服务采购 | 3年 | 340,000.00 | 1,020,000.00 | 10,000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不适用。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最终以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两小时内现场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为准。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招投标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以无效标处理。。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无。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6.1供应商报名期限及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0年 05 月 20 日08:00至2020年 05 月 27 日17:30。
6.2获取地点及方式:供应商应在报名期限内到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田安北路武夷花园文昌大厦9楼A单元)报名领取磋商文件。未报名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收。
7.采购文件售价:200元。
8.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0年 06 月 01 日 15:30 时(北京时间)。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泉州市丰泽区田安路武夷花园1幢文昌大厦10层C座)。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0.采购人:泉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99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法: 13599221105
代理机构: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田安路武夷花园1幢文昌大厦9层A座
联系人:林晓娜
联系方法:0595--22108509/15106094145
附1: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泉州市鲤城区支行 |
银行账号:350016568070500036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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